内容简介: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情况发生时,可以变更监护人,且一般由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监护人,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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