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拖欠工资进入仲裁程序,如果劳动者没有离职的,是需要继续上班的。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用上班,用人单位还应补发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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