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玩忽职守罪的构成: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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