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出生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办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者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例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