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侵吞、窃取、骗取是贪污罪的三种基本行为形态,这使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在行为形态上具有相似性。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 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才能实施: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实施。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是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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