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是: 1.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3. 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