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1.聘任和解聘校长; 2.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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