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受制于格式条款和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能做到完全的自由 首先,合同自由原则的兴起源于近代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法、德、英等国家为典型,将国民经济的运行委诸市场经济参与者的自由竞争,国家的角色被限定于确保市场的平和、充当“夜警国家”。 其次,合同自由原则在我国法上表现为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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