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刑事案件中,控辩审三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经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绝包括法院要求的出庭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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