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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受理存单纠纷案件后发现哪些情况的应中止审理
内容简介:如案件当事人因伪造、变造、虚开存单或涉嫌诈骗,有关国家机关已立案侦查,存单纠纷案件确须待刑事案件结案后才能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人民法院在受理存单纠纷案件后,如发现犯罪线索,应将犯罪线索及时书面告知公安或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存单纠纷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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