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 )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 )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 ) 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 )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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