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离婚经济纠纷中关于不动产价值的确定,夫妻之间可以交流协商,参照现行的市场标准确定出一个合理的数额。协商不成当事人一方就房屋主张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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