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如果是对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有异议,应该在该案的执行程序终结之前向执行法院提出;如果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需要在执行标的被执行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是对终结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要从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 60天内提;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法律文书,就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算 60 天。 案外人认为其对法院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利,对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在形式上必须向执行法院提交异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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