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主合同与从合同不一致时,以主合同约定的条款为主,因为从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而产生的,是主合同的附属合同。当二者不一致时,可依据主合同的内容对从合同进行修正。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 "附属合同 " 。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担保合同一般都属于从合同。主从合同关系一般表现为: 1、主合同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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