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发出要约后,不一定要签订合同,发出要约后,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或者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的,合同就不会成立。 毕竟要约只是签订合同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合同本身。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一般要约生效的时间 如下: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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