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合同标价变更 是新要约,新要约是指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从本质上改变原要约所作出的回应。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要约的性质,是一种与承诺结合后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一般要约生效的时间 如下: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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