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格式合同有下列特殊性: 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细节性。 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 3.在格式合同双方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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