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我国对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在我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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