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pop
民生法律百科
法律速递
以案说法
法律工具箱
律师答疑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内容简介: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监护是指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pop
热门文章
投诉驾校退费打什么电话管用
336阅读
中介发工资和厂里发工资的区别
95阅读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拒执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2026年1月24日)
91阅读
婚前买车写女方名字贷款一起还
79阅读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最新政策
73阅读
合同价格不明确履行规则
71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