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隐名股东不可以要回出资。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 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 隐名股东虽然未经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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