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事实收养可以办理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办理了收养公证之后,应当办理收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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