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监护权的变更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变更,也可以由其它有监护资格的人请求撤销原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要求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这种情形是原监护人有严重伤害被监护人的行为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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