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离婚不想要孩子的,可以与对方协商有对方直接抚养孩子,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么则由法院判决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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