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超过60日未裁决构成违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在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结束审理。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仲裁庭在规定的六十日内未能作出仲裁裁决,那么这被视为违法,当事人有权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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