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权。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同医疗事故的主体是一致的。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过失。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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