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1、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支付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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