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医院出假报告要负责,法律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二十四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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