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传播淫秽色情的治安处罚标准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传播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传播淫秽物品...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