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当事人因为欠条产生纠纷的,可以在本地起诉,但是只有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或者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才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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