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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