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竞业限制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竞业限制,若竞业人员从用人单位离职的,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入职,也不得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需要在竞业期间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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