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服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处理办法如下: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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