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1.自动离职不能视为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2.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