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倘若是在其不明悉的情况下,企业法人并不会因此酿成刑事犯罪或者连带责任。 这种情况仅仅可以被视为业务部门员工的职务犯罪行径,作为公司的正式领导人,既未给予任何指令也未进行任何授权,完全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表现。 因此,对于该名业务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加以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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