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在上述的赌博案件处理过程之中,所谓的“非法所得”实际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是用于赌博犯罪过程中的赌注资金以及其替代品,比如货币兑换筹码的款项,第二部分则是通过赌博活动所赢得的收入款项。 倘若通过电脑网络实施的是赌博犯罪行为的话,那么追查犯罪分子的赌资数额便可通过在电脑网络上进行投注或者赢得的点数乘以每一点所代表的实际金额来确定。 至于这些非法所得的资金应该如何处理...
用户评论
lexp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