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属于刑事 犯罪。在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可约""上门服务""有偿陪护"等具有明显性交易暗示的评论,若被认定为"引诱卖淫",即便未直接参与交易,也构成《刑法》第359条规定的"引诱卖淫罪"。司法江苏某案例中,网民因在短视频评论区长期发布&#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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