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刑事 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7=37天,法律结果最迟会在第37天公布。但实践中出现提前批捕或释放的情况,第37天是法律设定的最终截止日。 37天刑事拘留全流程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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