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3月1日生效的《刑法 修正案(十一)》新增妨害安全驾驶罪,标志着对公共交通 安全的保护进入新阶段。该罪名设立的直接动因源于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等多起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立法机关通过专项罪名填补法律漏洞,将"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等行为单独入刑。从法律专业视角看,其设立原因包含三个维度:一是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过重导致司法适用困境;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惩戒力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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