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在法律程序中,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先后顺序取决于案件审理的阶段。裁定书出现的时间早于判决书 。这是因为裁定书主要解决程序性问题(如管辖权异议、财产保全等),而判决书用于实体问题裁决(如定罪量刑、合同纠纷 结果)。以民事诉讼为例,法院先作出"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再通过判决书确定赔偿责任。但执行阶段的裁定(如强制执行)必然出现在判决生效之后,顺序会发生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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