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从法律专业角度分析,已经支付抚养费后再次起诉索要的行为本身不直接构成敲诈勒索 。《刑法 》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核心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强索财物"。而起诉是公民的合法诉讼权利,只要存在法定事由 (如子女实际需求增加、物价上涨等),即便已支付过抚养费,再次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调整费用属于正当维权行为。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恶意要挟 等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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