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10条规定,窝藏、包庇罪 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要构成此罪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行为对象必须是犯罪的人 (包括已决犯和犯罪嫌疑人)、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明确知道对方涉嫌犯罪)、实施了的窝藏或包庇行为 (如提供住所、资金、伪造证据等)。即使被包庇者最终被判无罪,只要实施包庇时其确实涉嫌犯罪,仍构成本罪。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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