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第67条和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是两种独立的强制措施,但法律允许符合条件的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司法能否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转为取保候审,需要综合考量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悔罪表现等要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案件,这类案件转为取保候审的成功率明显低于普通监视居住。 一、法律条文背后的深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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