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重庆-万州区 综合 2023-05-29 08:39 我现在所在公司是做教育培训的,由于公司擅自不与员工商量,不听取员工建议,更改增加上班上课时间,导致影响我日常生活,想要离职,但是公司规定离职需提前一月报备,否则克扣工资,请问我需要按照公司制度来吗,这种行为属于霸王条款吗 1位律师回复 万州区律师团 法妞问答特邀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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