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pop
民生法律百科
法律速递
以案说法
法律工具箱
律师答疑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公司增加员工工作时间且不给加班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内容简介:重庆-万州区 综合 2023-05-29 08:39 我现在所在公司是做教育培训的,由于公司擅自不与员工商量,不听取员工建议,更改增加上班上课时间,导致影响我日常生活,想要离职,但是公司规定离职需提前一月报备,否则克扣工资,请问我需要按照公司制度来吗,这种行为属于霸王条款吗 1位律师回复 万州区律师团 法妞问答特邀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pop
热门文章
重庆法律精选问答
13阅读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13阅读
重庆法律咨询
11阅读
拒不执行劳动法怎么办?劳动者如何维权?
11阅读
医院核酸混检冒充单检收费,消费者如何维权?
10阅读
劳动者主动辞职有补偿金吗
1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