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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管辖吗
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5条明确规定:合同 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地管辖条款是完全合法且有效 的!但要三个前提:1)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3)签订地需与合同有实际关联。这种约定既能预防纠纷扯皮,又能为商业合作系上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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