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原则上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基本原则。但存在四种特殊情形由败诉方承担:1、合同 明确约定律师费承担方;2、知识产权 侵权案件;3、不正当竞争案件;4、债权 人行使撤销权案件。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明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合理损失。 打官司到底该谁掏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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