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劳动 合同 法》第36条、40条、41条规定,公司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员工不存在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或企业经济性裁员等情形,公司强行要求协商解除实则属于违法辞退。当员工不同意解除方案时,公司无权强制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完全有权正常出勤工作,公司若采取停发工资、取消工位等手段,构成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提供劳动条件等违法行为。 被公司晾着的生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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