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企业间欠款纠纷的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自债权 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A公司 拖欠B公司货款,B公司从催款无果且明确对方拒绝还款之日起,必须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超过这个期限,虽然仍能起诉,但若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将不再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企业欠款诉讼时效的三大核心规则 第一招:时效起算点要卡准。1月签的合同 约定3月付款,到期未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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