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民法典》第147-151条,可撤销合同 的核心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当合同存在以下情形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所谓具有,即指合同成立时已具备这些法定撤销事由,且权利人需在法定期限内(1年)行使撤销权。商家隐瞒商品重大缺陷诱导消费者签约,即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 可撤销合同中的具有到底多重要? 举个真实案例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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