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第三人代位权诉讼,简单说就是当债务人躺平不还钱,债权 人可以绕过债务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次债务人)。法律依据来自《民法典》第535条,核心条件是:债务人自己摆烂不追债,导致债权人权益受损。A欠B钱,B又欠C钱,B既不找A要钱也不还C钱,C就能直接起诉A要求还钱。这种制度就像给债权人发了一张越位卡,防止债务人故意当老赖。 代位权诉讼实操指南:普通人怎么用这把法律武器? 杭州有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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