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pop
民生法律百科
法律速递
以案说法
法律工具箱
律师答疑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合同约定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有效吗
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5条,合同 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强制性规定(不动产纠纷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合同中约定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这种条款是否有效呢?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部分法院认为这属于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的模糊约定,被认定为无效...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lexpop
热门文章
投诉驾校退费打什么电话管用
303阅读
中介发工资和厂里发工资的区别
92阅读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拒执犯罪”第二批典型案例(2026年1月24日)
73阅读
婚前买车写女方名字贷款一起还
68阅读
合同价格不明确履行规则
63阅读
物业费纠纷管辖法院
61阅读